中美轮胎特保案
案例背景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特保”
实施的期限为 2001年 12月 11日至 2013年 12月 11日。
2009 年 6 月 2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
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 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
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 55%、45%和 35%的从价特别关税。
事件进展
4月 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 1974年贸易法第 421条款,向美
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 要求美政府
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 2100万个轮胎
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 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
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 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