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责任负责制,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的发生,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失误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过错未
能履行好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给公司造成损失和
不良影响的行为。并明确严重过失、过错、收受贿赂或故意犯错产生的
过失定为失职或渎职。
第二条 本条例规定了由于工作过失过错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有
关责任认定、处罚、赔偿标准及具体处罚细则。
第四条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 责任追究原则、惩处依据和惩处方式
第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
(四)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六条 处罚依据:本条例、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质量奖惩条例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