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件
渝明卓司 [ 2010 ] 5 号
★
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和全体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保证执业质量,防范
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和中价协有关操作规程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公司为确保执业质量符合有关执业规
定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公司为确保执业质量符合有关执业规
定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制程序,是指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
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第五条 执业质量控制,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 执业质量控
制,实行“统一标准,分工负责,三级复核,定期检查”的责任制度。
(一)统一标准。为统一执业质量标准,公司设置“标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