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
第二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商务标和技术标
分别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分。其中,商务标的权重为 60%,技
术标的权重为 4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列入符合性审
查的范围,不作为评分内容。技术标部分实行“暗标”评审。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
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
的 5 天前,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按单项工
程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商务标按下列方法进行详细评审:
(一)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1、基准价 =各有效投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
报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98%。最
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2、开标后,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 5 个(含),则:
基准价 =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98%;
3、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 3 个(不含),则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