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征求意见稿)
来源:行业产品标准《泡沫混凝土》编制组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2010-3-18]
前 言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泡沫混凝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包装和标志、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保温隔热、 基层垫层、 基坑填充等部位所使用的现浇泡
沫混凝土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