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26号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1999年 12月 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
布之日起实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 12月 10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 施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
护耕地,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
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全省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 严格限
制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