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水库移民政策的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08 年 05月 30日
文件编号: (川府发[ 2006]24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水库移民政策的意见
各市 (州)、县 (市、区 )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 2006]17 号 )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民安置条例》 (国务院令第 471 号,以下简称《条例》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实行了一系列保障移民权益、扶持移民发展的政策,使水库移民生
活水平逐步提高,库区社会总体稳定。但由于多种复杂原因,水库移民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国
务院从全国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