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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经费预算编制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编制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经费预算,规范预算
管理,建立公路养护工程投入长效机制, 提高燃油税转移支付资
金使用效益, 保障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保持良好的
路况水平,实现公路养护事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交通部颁发的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96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H11-2004 )、《公路
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 H20-2007 )等规范标准和《四川省
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川交函建 [2003]86 号)、《四川省
公路小修保养概算定额》及编制办法,以及劳动部、交通部颁发
的《公路养护定员标准》(交人劳 [1991] 字 945 号),结合我
省公路养护实际编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经费预算
编制 ,县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