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技术导则
(试行)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促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分类处理,并为生活垃圾分类验收工作提供
依据,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城市、 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收运、处理,
以及分类工作的评价和管理。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技术导则。
1.0.3 本技术导则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城市生
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法规和标准,结合四川省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1.0.4 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城乡生活垃圾
城市及乡镇居民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