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建发 [2006]31 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省建设厅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异
议投诉受理处理程序规定》 (川建发 [2002]134 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建设厅
二○○六年三月七日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 公平、公正地
进行,依法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