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的
通 知
国办发, 2011? 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
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
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的
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
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
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