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 2007〕1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审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20年)〉的请示》收
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年-2020 年)》(以下
简称《总体规划》)。
二、杭州市是浙江省省会和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
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经
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杭州市城市规
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和布局,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逐步把杭州市
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
市。
三、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 3122平方公里的城市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