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的通知
国办发〔 201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
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
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
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
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