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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1.1 概况
项目单位法定名称 ,企业性质 ,股东构成,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导产品,人员结构,获得的主要业
绩、荣誉等。申报连续扶持的,须对原有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运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予以说明。
1.1.2 财务状况
近两年项目单位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营业(销售)收入、纳税额、
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
1.1.3 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业绩以及主要社会兼职等,有无破产、银行欠资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社会形象
和诚信问题等。
1.2 项目基本情况
1.2.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应说明产品类别、产能、建设性质等。
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等。
建设地点应说明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若涉及到多个地点,应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