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 [ 1995]国土[籍]字第 134 号
【颁布部门】 : 国家土地管理局
【颁布日期】 : 1995-9-11
【施行日期】 : 1995-9-11
[1995]国土[籍]字第 1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 (国土 )管理局 ( 厅 ):
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进
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现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加强农村集
体土地管理,现就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 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