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5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1月 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4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 2006 年 9月 2 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 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