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已经 2010年 4月 26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0年 7月 1日
起施行。1999年 7月 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骆 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提高特种作业人
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 、《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复审及
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