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
目申报和
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
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 2012〕7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
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司法部直属煤
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于 2012年4月27日颁布了《工作场所职
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号)、《职业
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8号)、《用人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 5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1号)等 5个部门规章。各
地区、各有关单位和煤矿企业要从坚持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的高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