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令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05年9月14日
关于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防雷减灾的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资质
管理,我局对 1998年下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进
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
请及时反馈给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中国气象局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防雷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