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国家精品课程“需
在网上提供不少于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的规定,参考教育部《现
代远程教育技术标准体系和 11 项试用标准(简介) V1.0 版》以及国
家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的 《平台与媒体
标准族谱( CELTS-17 )》,制定本技术标准。本标准包括音、视频
素材采集和录像上网共享的基本技术要求。 它从资源开发的角度, 定
义了各类资源应符合的技术要求, 所有国家精品课程上网教学录像的
开发、制作均应以此为标准执行。
一 .录像环境(即讲课教室)光线充足、安静,教师衣着整洁,
讲话清晰,板书清楚。
二 .音频素材采集的技术要求
1.数字化音频的采样频率不低于 11 KHZ。
2.量化位数大于为 8 位。
3.存储格式为 WAV、MP3、MIDI 或流式音频格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