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新能〔 2011〕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
方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
司、葛洲坝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规范验收工作, 保障水电工程安
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水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根
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我局制定了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
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规范验收工作, 保障水
电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