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
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审议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相关文件为依据, 结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项目院校)所处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与要求 ,侧重分析其
所依托的产业、行业、企业发展背景与服务需求,整体评价其建设方
案和任务书设计的系统性、建设目标的示范性和项目管理的科学性。
二、基本原则
1.先整体后局部。首先应着重审议建设方案整体架构设计的系
统性与逻辑性、定位的准确性、 思路的清晰性,再审议各建设子项目
建设合理性及对总体建设目标的支撑作用。
2.软硬兼顾。应侧重于对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部分的审议,同
时还要审议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联程度。
3.宜粗不宜细。审议重点应放在对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方向性、
科学性和示范性的判断上,而不必过于拘泥概念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