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渡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推进房屋
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领导,成
立大渡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区委、 区政府的领导下, 负责统筹组织、
协调、指挥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
政府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为成
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
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条例》、《办法》和《大渡口
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渡口区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