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2
摘 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建设项目名称: 。
二、本宗地的用途:
。
三、宗地编号: 。
四、本宗地坐落于
。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 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为
上界限,以 为
下界限,高差为 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