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所属类别: 【土地增值税】
发文机构: 发文日期: 1996-04-05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号: 国税发【 1996】第 048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 ,各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了加强税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配合,搞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45号令《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土地增值税征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