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
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 ,促进住
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
调 ,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
济、实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配电
工程的供电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指
导工程建设。 各地市公司可参照本规定, 结合当地实际, 制
定地市层面的住宅小区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明确了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
装置(含表箱、 电表)以及其他低压供电的非住宅类产权分
界处止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尚
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 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