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动火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程序,防止火灾事故
的发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
防规程》(DL5027-93)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1.2 本细则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
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1.3 本细则适用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在防火重点部
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从事的动火作业。
1.4 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及与生产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2 填用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
2.1 动火工作票种类。
2.1.1 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 A)。
2.1.2 二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 B)。
2.2 填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
2.2.1 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