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汉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 2004 〕39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汉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全市土地市场健
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市区土地出让金 (租金 )标准 (以下简
称土地出让金标准 )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经批准以协议方式使用土地,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出让手续的,其土地出让金按土
地出让金标准缴纳,并按规定进行容积率修正。
二、已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因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和国家政策规定需
要按现状补办出让、租赁手续的,其土地出让金 (租金 )按土地出让金标准缴纳,并按规定进行容积率
修正。
三、建设项目用地以公开方式出让的,其土地出让金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