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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几年来,项目区的建设取得了很
大成绩,但项目区的整体景观与项目区外没有太大差别。为
使项目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明显好于项目区外,各项目实施
单位应在全面落实规划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后期管护
的同时, 注重区内景观建设,增强项目区的观感效果,突现
区内建设的特色,使区内与区外有明显区别。为此 特提出如
下补充规定:
1.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
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要在投资允许范围内提高设计标
准,提倡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区内主要
田间道路要硬化,达到四级公路的建设标准,可采用沥青、
混凝土路面,保证晴雨通畅。路基宽度不小于 4.5m,路面宽
度不小于 3.5m,高出地面 30cm以上,路拱坡度不小于 1.5%,
纵面坡度小于 6%。沥青路面的路基三七灰土压实厚度不小
于 20cm,沥青铺设厚度不小于 3cm;混凝土路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