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 敖东镇 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整理工程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福州建实监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 7月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本细则中指的三方为
甲方 (业主 ):敖东镇人民政府
乙方 (施工方 ):福建省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福州建实监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1.2 本细则指的本工程是指平潭县 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北厝镇中低产
田改造项目工程。
l.3 甲方委托丙方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本细则是对监理合同中
监理内容的具体化。经甲、丙方同意作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指导丙
方实施各项监理工作。
1.4 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 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
1.5 丙方成立土地监理部,负责对现场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投资进行控
制,协调现场三方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