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http://www.chxing.com 佚名 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2009-10-16 21:53: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国家、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市、县级专项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
第三条 项目的实施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财政、农
业、林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第四条 县、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