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骨料土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砂石骨料板块土建维修、零星基建项目
的管理,确保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保证
项目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土建维修项目是指为维持正常生产运营、生活
设施修缮和企业形象等所进行的必要的维修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砂石骨料板块的土建维修项目。
第四条 本办法管理原则:所有土建维修项目从工程招
标到竣工组织验收等,原则上均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但必须到砂石骨料事业部进行审批备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活
动的必须遵循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砂石骨料事业
部《冀东骨料板块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砂石骨料事业部主要负责立项审批、工程实施
监督检查、备案以及审核、汇总各子公司土建维修项目年度
预算。
第六条 砂石骨料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土建维修项目
招标监督检查;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