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 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 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机
械操作 );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中的小型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引用标准、术语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3.施工准备
3.1 材料及主要机具:
3.1. 1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
层以下填料。 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 2/3或 3/4(使用振动碾时) ,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3.1. 2粘性土应检查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3.1. 3人工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
粒径不大于 50m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3.1.4 主要机具:
3.1. 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