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一、施工准备和测量放样
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工程师, 在施工方案得到书
面同意后,即开始进行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
复测堤线及高程每隔 30m 测放一根中桩并施测路线主要控
制点桩桩。施测间接测量的主要控制点,如三角点、导线点等。
施工过程中,设法保护所有桩志,并随时检查,发现被碰倒或丢
失的立即补上。
在坡脚以外、红线以内的安全地带布设水准点、后视点,然
后进行纵横断面的水平标高测量。
如实详细记录测量结果, 每段测量完成后, 测量记录本及成
果资料由测量工程师和技术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
审核认可。
二、土方开挖
在开挖工作开始前 7 天,应根据施工图纸以及本章的有关规
定将一份包括下述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其内容
为: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
2、开挖方法和程序;
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