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主要是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也可以有条件地运
用。因为可比较的案例较少,一般而言市场比较法不适用。
一、重置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
其思路与评估固定资产相同。固定资产(建筑物)其重置价一般包括
前期费用(勘察、设计、七通一平等),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间接
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调节税等。因此,运用重置成本评估
在建工程时,其重置价一般应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但是随建筑物用途的不同,
个别项目可能会有所调整。如工业厂房重置成本中一般不包括“合理利润”。
另外,在建工程的资金成本一般以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计算。
非竣工或非停工的在建工程其成新率一般为 100%。停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一
般要计算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这里实体性贬
值是指因自然条件破坏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实体性陈旧贬值=破坏程度总费
用/工种项目总费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