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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永康市西塔路以西 A-2 地块住宅小区
1.2 建设地点:永康市西塔路以西、松石西路以南
1.3 建设单位:浙江流青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 4 设计单位: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施工单位: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1.7 工程规模:本工程由地下室、 1-34#楼及幼儿园组成。(1#-6#
楼)高层主体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栋高层(其中两栋住宅
为 20层,建筑高度 58.3米;两栋住宅为 18层,建筑高度 52.5米)。
幼儿园及 7#~34#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
98249.69平方米。 1#~4#楼总高为 58.3米 ; 5#~6#楼总高为 52.5
米 ;幼儿园总高为 12.3米 ;7#~34#楼总高为 11.7米。
二、监理依据: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