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J 108-87
1 9 9 5 北 京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使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
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地下建筑、防护工程及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施工和验
收。
1.0.3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做好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遵守“防、排、截、堵相
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1.0.4 地下工程的防水,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结
构、新技术。
1.0.5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处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其它有关的国家现行标
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1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定级准确、措施可靠、选材适当、经济合理。
2.1.2 城市的地下工程,宜根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