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施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构筑物地下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
涂膜防水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要求
2.1.1 聚氨酯防水涂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厂家产品的认证文件,并复验以下技术
性能。
聚氨酯防水涂料,以甲组份及乙组份桶装出厂;甲组份:异氰酸基含量以 3.5±0.2%为
宜。
乙组份:羟基含量以 0.7±0.1%为宜。
两组份材料应分别保管,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贮期甲组份为 6 个月,乙组份为 12
个月,使用时甲组份和乙组份料按 1∶ 1的比例配合,形成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性能指标
如下:
固体含量: ≥ 93%
抗拉强度: ≥ 0.6MPa
延伸率: ≥ 300%
低温柔度:在 -20℃绕φ20mm 圆棒无裂纹
耐热度: 80℃不流淌
不透水性: >0.2MPa
干燥时间: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