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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规范
一般规定第
11."
1.1条广东地区地下连续墙常用的施工工艺如下 :
用液压抓斗 (或机械抓斗 )和冲孔桩机进行联合成槽作业 .抓斗抓土。冲孔桩
机入岩并修边,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宽度、深度的单元槽段,然后在槽段内放
入预先制好的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筑成墙段。如此连续施工,使各墙段相
互连接形成一道完整的地下墙体,作为挡土防渗的施工支护结构,或(兼)作
为承重的永久性地下结构。第
11."
1.2条施工前,应具备详细的地质条件资料,其内容包括:
一、土层的分布是否存在孤石、土洞等;
二、地下水的水位(有无承压水)及变化情况,是否具有腐蚀性等;
三、基岩的构造、岩性、风化程度和层厚度,是否存在溶洞、断层破碎带
等。
第
11."
1.3条由于成槽机械和浇筑设备的限制,地下连续墙的最小墙体厚度为
600mm。
第一节导墙的施工第
11."
2.1条槽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