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3.1 一级资质标准
1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13.1.2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
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
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
工人不少于 30 人。
1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
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