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细则
一、总则
1、野外日常整理随时进行,当天取得的原始资料、图件应在当天及时着墨
或输入微机。阶段性或单项工作结束后, 须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总结, 以便及时
发现问题,并加以补充完善。 外业工作必须做到“三边一及时”的工作原则, 保
证所收集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对原始资料及工作质量应及时进行“自检”、
“互检”和“抽检”的“三检制度”。 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普查工作收集的各
种数据成果及文、图、表均进行数字化处理。日常整理按《 DD2006-01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路规程(试行) 》第34~40页规定执行。
2、外业工作全部结束后,在野外进行短期的综合整理,以便及时发现外业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 并加以补充完善, 客观地反映矿床特征。 经上级部门检
查验收合格后转入室内工作。
综合整理按《 DZ/T 007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