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 70m。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
远离污染源
一、功能分区明确, 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 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
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
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 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 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 排练
室、游艺室 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 置,并采取必要的防
止干扰措施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
第 3.3.1 条 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
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 3.1.3 条 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