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
2
1总则
1.1 依据
本规则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
利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6号令)制定。
1.2 实施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
0.6MPa 条件下使用的坐便器(包括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以下简
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1.3 有效期
本规则实施有效期为 5年。
2 标识的样式、规格和内容
2.1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标识为绿白背景的彩色标识,规格长为 66mm、宽为 45mm。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见本规则附件 1。
2.2 标识内容
标识基本内容为:
(1)中文名称“中国水效标识” ;
(2)英文名称“ CHINA WATER EFFICIENCY LABEL ”;
(3)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4)产品规格型号;
(5)水效等级;
(6)水效指标(平均用水量、全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