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HA—ZL—ZY—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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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使铸铁型砂试验的操作有所依循 ,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范围
凡本公司铸铁用型砂的检测作业 ,均适用。
3作业内容
3.1 选取原砂及混合料试样
3.1.1 取样规则:散装的原砂的平均样品是在火车厢、船舱、汽车、砂库及砂堆中,
从离边缘和表面 200~300mm的各个角及中心部位,用取样器选取;袋装原砂的平均
样品由同一批量的百分之一的袋中选取,不得少于三袋,其总重量不得少于 5Kg;混
合料试样在混砂机出砂口或造型前输送皮带上取样, 应避免从砂堆表层取已失去部分
水分的混合料,一次不得少于 2Kg。
3.1.2 选取样品必须注明样品的名称、产地和取样日期。
3.1.3 检验所需的试样,由样品选取,试样的数量可根据检验项目而定,但不得少于
1Kg。
3.1.4 选取试样的方法采用“四分法”或分样器。
3.1.5 除了供测定含水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