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02〕17 号)
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鲁政发〔 2002〕96 号),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出如下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 以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
导思想, 以深化行政执法, 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城市管理为目标, 按照“精简、 统一、效能”
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运转高效、 执法规范、
管理科学、 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机制,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重
复处罚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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