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处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办事处森林
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办事
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
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
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
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办事处全权指挥
扑救,各村、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
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市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林地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
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办事处或县、市
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