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00-00-C2-002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2013-4-9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垫层混凝土浇筑
交底提要 垫层混凝土浇筑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 "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地下室底板垫层浇筑
本工艺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室混凝上施工。
一、 材料要求
1 水泥:
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32.5MPa,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 并不
得将不同品种或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2 砂:
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 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l.0%, 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泵送混凝
土砂率宜 38%~ 45%。
3 碎石或卵石:
粒径宜为 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