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CECS 119:2000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城镇住宅商品化、社会化以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需要 ,配合城市建设和信息
通信网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 搞好城市住宅小区与住宅楼中电话、数据、图像等
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 , 制订本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城市住宅小区和住宅楼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对
于分散的住宅建筑和现有的住宅楼应充分利用市内电话线开通各种话音、数据和多媒体业务。
1.0.3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 , 应纳入城市住宅小区或住宅楼相应的规划中。
1.0.4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适用于组织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应与有线电视 (CATV)、家庭自动化、
安全防范信息等内容统筹规划 ,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 , 做到合理使用 , 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1.0.5 工程设计时 ,应根据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