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
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 ,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
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 [1999]047 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