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建设部 来源: 建设部 发布时间: 2005-05-01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36号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于 2004年 12 月 15 日经建设部第 49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5
年 5 月 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一月七日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
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